四月初六夜,雷雨交加。
高烛悬堂,照着龙绡帐中的绰绰人影。
楠木大床的地平上凌乱地散落着件件衣物,大红喜服上有着精巧的绣花和若隐若现的金丝。
红绣鞋掉落在床脚,罗袜如新褪的莲瓣落在上头,衬裙旁边是贴身小衣。
这些衣物显然是被急切脱下的,甚至有几个纽子都被扯坏了。
岑云初躺在床上,面色潮红,全身透着薄汗。乌软青丝铺陈在枕席间,她肌肤莹润面容精致,当得起天姿国色,美不胜收。
此时的她内心又是羞愤又是焦灼,无奈全身软绵绵的,没有一丝力气。
就算是拼尽全力睁开眼也只能看到模糊的轮廓。
她像是站在高处一脚踩空,整个人不断向下坠落,跌入无限的黑暗和恐惧中。
她满怀欣喜地出嫁,却在半路上被歹人劫走。
她原本只以为是道路拥挤,过一会儿就好了。
谁想场面越来越混乱,她碍于身份,只能坐在轿子里。
却不知怎的忽然嗅到一股奇怪的味道,紧接着就失去了意识。
等她再醒来,已经被装进一个大箱子里,几个人抬着她往前走。
岑云初当即就明白自己是被人劫持了。
但这些人劫持她的目的是什么?又要带她到哪里去,她都不得而知。
她仔细谛听,这些人应该走在荒郊野外,这让她心中更加惶恐,想要求救,怕也是叫天不应,叫地不灵。
就在她思忖该如何逃离的时候,抬着她的一个人说道:“咱们走了这么远了,一时半会儿应该没有人能追上来。
那边有一片芦苇荡,咱们过去歇歇。”
“嘿嘿,歇歇也好,咱们也瞧瞧这京城第一美人儿是何等个娇模样。”立刻有人附和,“方才到处都是烟雾,根本看不清。”ŚŐßĨQÚĞĔ.ČŐM
“别乱打主意,雇咱们的人可说了,要一根头发丝儿都不能少地送到船上!你不想要钱了?”为首的人喝止道。
“大哥,我也没说要把她怎么着啊!我不过说要看看,再说老闷在这箱子里,也怕把人捂死了不是。给她透透气总成吧?”
“那倒是,人要是死了,咱们就别想拿着钱了。”
这些人说着将箱子抬进了芦苇荡,岑云初能感觉得到自己被放在了地面上。
随即是解绳索的声音,而后箱子盖就被打开了。
她的眼睛被蒙着,什么也看不见,只能感觉到有人将她扶了起来。
并且把手放在她鼻子下面试呼吸。
“有气呢!”那个人粗声答道。
“瞧瞧这樱桃小嘴儿,这细皮嫩肉!”之前那个说要看岑云初的人此时也凑了上来,“这么个小美人儿,不亲近亲近实在太可惜了!”
另外有人也动心了:“大哥,这小妞儿实在是太美了,兄弟们这辈子也就这么一回。一会儿叫你先尝,只要明面儿上没伤,应该就能交代过去。”
“你们应该知道我是谁,如果将我送回去,我保证既往不咎,还会多给你们钱。”岑云初的手没有捆着,但是她并没有摘下蒙着眼睛的布,“我自始至终没有看过你们的样子,请你们把我送回去吧。”
她不知道这些人给自己吸入的东西是什么,但是明显头晕乏力。
就眼前的情形来说,就算自己没有任何不适,也很难逃脱。毕竟男女体力相差悬殊,对方又人多势众。
“小美人儿,死了那条心吧!我们是不可能把你送回去的。不过哥几个倒是能好好儿疼疼你,保证让你舒服。”那个一直觊觎岑云初美貌的人上前扯掉了她的蒙眼布。
“嚯!真是迷死人了!”岑云初的全貌露出来后,这些人更是按捺不住了。
“给她喂一些好东西,免得挣扎反抗弄伤了。”领头的也见色起意,“说好了我先来,谁不服我就弄死谁!”
岑云初看见此时已近黄昏,这荒郊野外,自己多半是凶多吉少了。
但即便是这样,自己也要尽力保持清白,大不了一死了之。
可是她现在手无寸铁,想要自尽都不能。
一个长相猥琐的男子过来,将几粒红色的丹药硬塞进岑云初嘴里,并且捏着她的下巴强令她吞了下去。
岑云初从小到大何曾受过这样的侮辱,当即抬起手,甩了那人一个巴掌。
可她全身没什么力气,那巴掌也打得软绵绵的。
那人不但不生气,反倒异常高兴:“我的小美人儿,你的小手好香好滑呀!”
岑云初跌坐在地上,那药吞下去后,她身体莫名其妙燥热起来,一股不祥的预感将她死死笼罩住。
“你……你让他们都走开。”岑云初看着为首的那个人说。
现在唯一的机会便是自救,岑云初在心中默默祈祷着上天垂怜,不要让自己遭受这样的屈辱。
娇滴滴的绝色美人这样眼巴巴地看着自己,为首的那个人当即就说:“你们几个都给我滚远些,别惹美人不高兴!”
然后他走过来企图搂抱住岑云初,嘴上还说:“只要你把我伺候高兴了,我就不让他们再动你。”
岑云初忍着恶心靠在他肩上,小手轻轻探进他衣襟里。
那人立刻全身起了鸡皮疙瘩,舒爽得大口喘气。
“你身上汗味好重,”岑云初作势要推开他,“你去河边洗一洗。”
“我的小美人儿,哥哥舍不得离开你。”男人作势要去亲岑云初的脸。
“那你就去洗洗那里。”岑云初侧脸躲过了,“快些~~”
男人觉得半边身子都酥了,他虽然是个坏人,可也不是没有怜香惜玉的心。
何况岑云初是非同一般的美人,自己就要成为她的第一个男人,去洗洗也不为过。
“小心肝儿,哥哥这就去洗洗,你在这儿乖乖等着。”芦苇荡都是长在河边的,从他们这里往前再走个三四丈就是河了。
他不怕岑云初跑,就是让她先跑出去个十几丈远,自己从后头追,也一样能追得上。
更何况她吃了药,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。
也不必担心岑云初会自近,她现在连咬舌自尽的力气都没有。
而且服了那种药,会本能想要与男人交合,这是他们屡试不爽的法子。
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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